传统法律心理对培养现代化公民意识的二重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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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长安,宋新夫.传统法律心理对培养现代化公民意识的二重作用[J].理论与改革,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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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长安 宋新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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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政治学院哲学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南京210003
(徐长安),南京政治学院经济学系 硕士研究生江苏南京210003(宋新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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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法律心理同任何文化一样都是一把“双刃剑”,从正反两方面影响着公民的权益意识、平等意识、民主意识、主体意识、道德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等等,对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起着二重作用。为此,必须培养公民的健康法律心理并探索建构现代公民意识的合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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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心理 公民意识 传统 二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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