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土地财政”之合宪性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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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刚志.地方“土地财政”之合宪性控制[J].北方法学,2014(1):13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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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刚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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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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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土地财政"的宪法基础,不仅在于"租税并存的财政分权体制",更在于宪法文本所确立的"赶超型战略"。其不仅促进了社会经济高速增长等宪法上"国家目标规定"之实现,亦在实质上侵害到公民的"自由权"、"生存权"等基本权利,其间已经隐含了宪法规范的效力冲突。为此,我国需依循"人权保障"的宪法理念,在整个财税法制领域贯之以"量能课税(费)"、"生存照顾"等法治原则,建立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推进法治化的财政支出制度改革,以消减地方"土地财政"的扩张冲动,遏制其负面效应之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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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财政 合宪性控制 基本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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