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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
引用本文:方天皓,鲍文强,张泽宇.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J].法制与社会,2015(8):282-283.
作者姓名:方天皓  鲍文强  张泽宇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成果
摘    要:公民恰当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是现代宪政精神的体现,但是当前网络言论自由权限制的缺位带来了权力滥用的严重后果.如何在保护网络言论自由和多元化的同时对网络言论中的违法现象进行有效的规制,是网络立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主张网络立法要实现全方位和明晰化,在给出互联网言论规制的原则性指引的同时,更要将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言论暴力的界限尽可能地具体化.在实体层面,网络言论自由应以不侵犯法律所保护的正当利益为边界,在形式上则应当结合网络平台的特殊性对禁止性言论作出列举式规定.如此才能为网络言论自由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言论自由的积极效应.

关 键 词:网络言论自由  网络暴力  网络管制立法  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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