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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大陆少年刑法之比较
引用本文:郭冠环,张中剑,赵俊.香港与大陆少年刑法之比较[J].青少年犯罪问题,1995(5).
作者姓名:郭冠环  张中剑  赵俊
摘    要:随着香港回归祖国日期日近,研究香港和大陆青少年刑法之异同,加强大陆与香港,特别是香港地区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的合作显得越来越重要.香港与大陆两种社会制度不同及两地法律所属关系的不同决定了两地少年刑法的差异.一、两地对青少年犯罪立法体例及少年刑法法律渊源比较我国有统一的刑法及刑诉法典,但少年刑法没有单行条例,其立法体系为在刑法,刑诉法中有关章节条款中规定,另外有些分散于其他法规及司法解释中.香港的少年刑法对青少年犯罪规定,除了在许多分散条例规定如《刑事罪条例》、《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公安条例》等数以十计的刑事法例,尚有专门的《少年犯条例》,其中,既有实体规范,又有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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