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使有恒产者有恒心 |
| |
引用本文: | 单东.《物权法》使有恒产者有恒心[J].今日浙江,2007(7):32-32. |
| |
作者姓名: | 单东 |
| |
摘 要: | 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所谓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财产、不动产的权利.而《物权法》则是关于物权的界定、保护的系统性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的基本财产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特别是民法体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
关 键 词: | 物权法 地位 民法体系 法律体系 财产法 国家 法律规范 系统 保护 界定 权利 不动产 法人 自然人 人民共和国 中华 会议 大五 十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