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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行使决定权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师宗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综述
引用本文:刘建华.正确行使决定权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师宗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综述[J].云南人大,2009(12):44-45.
作者姓名:刘建华
作者单位: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摘    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其实质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既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又是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从而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44条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了较具体的规定,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师宗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强化督办,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关 键 词:重大事项决定权  地方人大常委会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师宗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当家作主  综述  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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