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诉一体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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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忠宽.侦诉一体之我见[J].当代法学,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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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忠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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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二处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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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侦诉一体的概念和特点 侦诉一体是指担负着代表国家和法律履行指控犯罪职能的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工作与侦查机关的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罪重证据工作的有机结合。其特点表现为: 第一,侦诉一体以主诉检察官为主体,以主诉检察官在立案时既对侦查活动予以监督、指导、调控为形式。 主诉检察官制是指以主诉检察官为主,以其他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为辅组成办案组;由主诉检察官对所承办的案件直接向检察长负责的一种办案模式,这种办案模式有一个特点:一是从案件管理体制上看,主诉检察官制改变了以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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