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性认识
引用本文:范德繁!.关于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性认识[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9(4).
作者姓名:范德繁!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作为构成要件以及为何种性质的构成要件直接影响该罪的认定,本文就此问题作一探讨,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仅是本罪的必备要件并且是客观行为要件。这样本罪的客观方面便是双行为,但“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其为非主要行为,完成与否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

关 键 词:受贿罪  谋利  收受贿赂  索贿  构成要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