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自己知道吗?——漫谈律师从业的眼界与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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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桂明.我们知道自己知道吗?——漫谈律师从业的眼界与境界[J].中国律师,2005(5):8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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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桂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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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落笔写下这个题目,完全是因为受了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的“蛊惑”。去年,拉氏在国会听证会上就“虐囚门”事件陈词“辩解”。事后,其巧舌如簧般的“绕口令”受到了小布什的高度评价:“你干得棒极了!”随后,一位来自旧金山的钢琴家兼作曲家火速将部长大人的妙语谱曲成调。拉氏说:“据我们所知,我们已经知道一些,我们知道已经知道一些;我们还知道我们有些并不知道。也就是说,我们知道有些事情我们还不知道。但是,还有一些,我们并不知道我们不知道,这些我们不知道的我们不知道……”这番“蛊惑”,这番“巧舌”,的确让许多在场的人听得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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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境界 眼界 从业 律师 拉姆斯菲尔德 “蛊惑” 国防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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