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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仆人格及其制度弥补
引用本文:陈建斌.论公仆人格及其制度弥补[J].党政干部论坛,2002(12):33-34.
作者姓名:陈建斌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摘    要:一、公仆人格及其意义“公仆”又称“人民公仆”、“社会公仆”,顾名思义,就是人民或社会共同雇用,为人民和为社会办事的人。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涵:第一,公仆的前提是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这只有公有制下才有可能;第二,公仆所指对象是社会管理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原意的;第三,公仆反映的是一种关系,即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公仆必须为人民服务,也就是说为人民服务是公仆的本质。公仆人格,是指公仆作为国家公职活动的主体,在其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优良的情感意志、合理的智能结构、稳定的道德意识和个…

关 键 词:人民公仆  为人民服务  公职人员  机关  “公仆”  社会公仆  社会管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  符合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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