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推行村干部任前试用制选拔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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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兴志.岑溪市推行村干部任前试用制选拔村干部[J].当代广西,2014(1):4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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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兴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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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以来,岑溪市积极探索推行村干部任前试用制,在村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联合提名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实行“业绩全程记实制”,对试用人选采取多对一帮带、多岗位锻炼、完成承诺事项等方式加强跟踪培养,做到在使用中考察,在考察中使用。试用期满后,将试用村干部的业绩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开,村“两委”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试用村干部述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党内评议和群众民主测评,经镇党委综合考察能够胜任现职工作的,予以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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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干部 试用制 岑溪市 村民代表会议 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拔 党员代表 村民小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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