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表现形式的认定标准之构建——对我国《反垄断法》中垄断协议相关条款的反思 |
| |
引用本文: | 张桐.垄断协议表现形式的认定标准之构建——对我国《反垄断法》中垄断协议相关条款的反思[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 |
| |
作者姓名: | 张桐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
| |
摘 要: | 垄断协议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竞争秩序的经济行为,为我国《反垄断法》所明确禁止。而现实经济中的垄断协议却具有形式多样、内容模糊及涉及领域广泛等特征,因此,尽管我国《反垄断法》明定了垄断协议的三种典型表现形式,但仍需要确定更为明确的认定标准,从而提升司法实践中垄断协议认定的精准性,有效地消弭垄断协议,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
关 键 词: | 垄断协议 协议 决定 协同行为 反垄断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