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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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钟山.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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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钟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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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昌宁县公安局政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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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的双重管理体制.这种管理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作为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但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逐渐暴露出:(一)以块为主的人事管理体制导致警令不畅、监督不力;(二)机构设置小而全,导致警力分散;(三)分灶吃饭的财政供给体制引发许多问题;(四)执法环境差,助长了执法不严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弊端.根据中央政法委1991年提出的“要建立国家统一的警察体制”的设想,笔者以昌宁县公安局为例提出:(一)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人事管理体制;(二)统一机构设置,理顺隶属关系;(三)统一供给体制,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四)加快公安立法,净化执法环境的改革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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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管理 体制改革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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