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要创新,就必须保护创新。只有保护创新、尊重创新,才能促进创新;只有促进创新,才能最终建立创新型国家。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大都如此。如果没有自主创新,我们就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自主创新如果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尊重与承认,我们也将失去创新、失去追求、失去进步,最终损害的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正是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和基础性的工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行政保护,二是司法保护。两个保护并行,就形成了保护的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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