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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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安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发展[J].中国人大,2009(22):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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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安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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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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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选举人大代表的城乡人口比例,是选举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对农村和城市选举每一代表所需的人口数作了不同的规定。比如,当时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市按每10万人选代表1人。解放初期,我国的城镇人口比例比较低,据统计,1953年只有近15%,而工人阶级主要居住在城市,因此作出这样的规定,符合我国的国体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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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全国人大代表 人口比例 选举法 解放初期 工人阶级 人口数 省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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