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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中的罪刑法定与基层法官的刑法解释权
引用本文:王宗光.刑事司法中的罪刑法定与基层法官的刑法解释权[J].政治与法律,2004(2):70-74.
作者姓名:王宗光
作者单位: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上海,200072
摘    要:无论刑事立法或有权刑事司法解释的规定怎样详尽,仍然难以弥补刑事立法漏洞.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是让基层法官拥有适用刑法的合理解释权,这是立法定性、司法定量的基本刑法机制的要求,也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当然,确立基层法官刑法解释权的保障机制也势在必行,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程序性要求.

关 键 词:罪刑法定  刑事立法漏洞  基层法官的刑法解释权
文章编号:1005-9512(2004)02-0070-05

Crime Mala Prohibita and the Criminal Interpretation Right of the Judg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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