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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而降”的损害由谁赔偿
引用本文:刘晓媛.“从天而降”的损害由谁赔偿[J].新疆人大,2014(5):40-41.
作者姓名:刘晓媛
摘    要:张军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车辆修理费5000元、交通费300元、误工费1000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关 键 词:赔偿  损害  物业管理公司  合法权益  诉讼费用  修理费  交通费  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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