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接曼艾力更·依明巴洛辞去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含主任职务的决定
摘    要:根据艾力更·依明巴海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艾力更·依明巴海辞去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关 键 词: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职务  主任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大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