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带来“最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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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乐友.“最差”带来“最优”[J].中国监察,20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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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乐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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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诸城市纪委 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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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次当了‘最差’,我服气。那么多群众投票选了我,真得好好反省,好好整改了。”山东省诸城市交通局一位执法人员在被群众评为“最差交通执法人员”后这样说。评选各种“最佳”,已是司空见惯了,但由服务对象投票评选“最差”还很少见。近日,诸城市纠风办、交通局和文明办等单位开了一个“最佳”、“最差”评选总结会,在揭晓了上年度“最佳客运出租车”、“最佳客运班车”、“最佳交通执法人员”名单的同时,也揭晓了这些项目的“最差”。评上了“最佳”,发荣誉牌、发奖金;评上了“最差”,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连续两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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