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当“的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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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青.我在美国当“的哥“[J].政府法制,2005(10):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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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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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自由的临时工”我到美国的第一年,在克里夫兰攻读硕士,闲暇时想找一份零时工。一次,一位美国朋友让我去当“的哥”,我马上来了兴趣。要当“的哥”,先要考证。考试很简单,体检加学习班,再查看一下驾驶记录,只要以前不酗酒,在开车时没出过什么大事故,就O K了。通过考试后,我领到了一张出租车司机执业资格证书。美国的出租车公司好似超市,全天候开放,随便什么时候去都能和它签合同,合同可以签一天或者一个月、几个月,签完合同就可以把车开走。按照法律规定,连续开车不能超过12个小时。一天的活干完,只需回到公司交纳八九十美元的租赁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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