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童工18天罚款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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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光.非法使用童工18天罚款5000元[J].就业与保障,2005(10):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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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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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诏安县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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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诏安县劳动保障局组织县劳务派遣公司与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采取发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平台作用、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岗前培训、改变农村劳动力就地培训及对弱势群体倾斜等方式,深入各乡镇、村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调查、造册、组织、培训、把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后派遣到县“菜蓝子”工程和“八仙茶基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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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诏安县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式 劳务经济 就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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