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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应当更专业
引用本文:
吴成翰.司法鉴定应当更专业[J].政协天地,2014(10):29-29.
作者姓名:
吴成翰
摘 要:
《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已基本废止,目前医疗损害鉴定基本由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由于司法鉴定机构的门槛过低,机构成立容易,规模过小,有的机构只有2至3名法医组成,缺乏具有医疗损害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员,涉及专科面窄,在医学科学分科日益细化和深入的今天,可以说隔专业如隔山,这样就形成了非专业鉴定专业、外行鉴定内行的畸形现象,鉴定的结果必然缺乏科学性和公正性。主要表现在:
关 键 词:
司法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
应当
医疗损害
侵权责任法
鉴定人员
鉴定资格
医学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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