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新律师法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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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世涛.检察机关对新律师法的适用[J].理论学习(山东),2008(6):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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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世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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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申世涛(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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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律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并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关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条款与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律有所冲突,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我们应当适用新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本文中,笔者将阐述检察机关对新法的应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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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律师法 侦查模式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程序正义 刑事诉讼程序 侦查机关 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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