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庭审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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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春芳.试论庭审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分立[J].江东论坛,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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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春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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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马鞍山市检察院公诉处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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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庭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审判监督权和提起支持维护公诉是在同一时空,由同一主体进行,出庭检察人员身兼两职难免发生冲突,而在我国实行控辨式庭审改革之后,这种冲突更加明显。具体体现在:(一)法律制度中出现的冲突。我国原《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庭检察人员对庭审中的违法情况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则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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