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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腐
摘    要:海南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吴苗一审被判十三年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吴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苗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没收赃款187.22万元,并将继续追缴其他违法所得。

关 键 词: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  有期徒刑  个人财产  违法所得  副书记  东方市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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