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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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普生.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1(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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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普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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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昆明6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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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一文是云南省公安厅厅长江普生于今年 9月到我校进行专题讲座的缩写稿。该文紧紧围绕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奋斗目标即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 ,廉洁高效的 ,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队伍。”着重就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阐述。江厅长在讲座过程中 ,穿插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实例进行论证 ,博得了全校师生的阵阵掌声。大家一致认为“受益匪浅” !公安民警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科技素质、体能素质等五个方面。如何培养和造就适应新世纪公安机关艰苦复杂工作的、合格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后备人才 ,公安院校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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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民警 素质结构 政治素质 法律素质 业务素质 科技素质 体能素质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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