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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诚信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确立
引用本文:徐伟.浅谈诚信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确立[J].法制与经济,2013(7):42-43.
作者姓名:徐伟
作者单位: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现代行政法治的宗旨是通过对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三类行为的法律规制,使行政法律关系尽量处于平衡状态,因而在行政法体系的"三分"格局中确立诚信原则,成为构建我国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西方发达国家诚信原则"私法公法化"的过渡轨迹显示,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确立诚信原则具有法制基础、政府建设、社会追求等方面提供的可能。我国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确立,可从行政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采用立法规定和制度完善两种方式渐进完成。

关 键 词:诚信原则  行政法体系  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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