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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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正辉.浅议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J].法制与经济,2013(10):42-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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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正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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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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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产保全制度在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保证民事裁判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财产保全限制他人的财产权利,一旦保全错误,极易导致一方当事人损失。因此,财产保全制度不但给予申请人以权益保障的机会,也限制了保全申请的条件,并赋予被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文章拟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进行类型化分析,从财产保全制度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利益保护和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对因保全申请错误而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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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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