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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及现行法律不足的思考
引用本文:辛建刚,刘艳丽.关于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及现行法律不足的思考[J].法制与经济,2013(12):90-91.
作者姓名:辛建刚  刘艳丽
作者单位: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海洋为依托发展海洋经济,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陆地污染源、港湾建设、石油开采、海水养殖等人类活动,这对海洋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与其他海域相比,山东半岛濒临的海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海洋生态环境较脆弱,容易受到污染。而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存在着不足,难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海洋经济及出现的海洋环境问题。笔者通过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进行分析,以期对我们的海洋环境保护有所益处。

关 键 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海洋环境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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