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之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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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德伟,林琦源.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之探索[J].法制与经济,2013(5):50-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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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德伟 林琦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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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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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与成年人的差异性,我国司法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设置了特别诉讼程序,使"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我国无论是实践中还是理论上都慢慢完善,为了论述方便,笔者仅探讨司法机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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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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