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摘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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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此次清理的规章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章清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三类问题进行梳理.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一是规章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二是规章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三是规章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的,可以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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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件清理工作 人民政府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 政府规章 文摘 经济社会发展 呼和浩特市 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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