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路早在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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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亦.绝路早在脚下[J].检察风云,2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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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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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国家高层领导干部(省部级)因腐化堕落而被判处死刑的,胡长清是第一人。有评论指出,胡长清索贿受贿的方式囊括了所有的腐败手段;其涉及违法违纪的行为涉及了当时所有权钱交易盛行、极易产生腐败的关口,如贷款、建筑工程项目、营业执照、赴港定居、汽车过户等。胡长清案,可以说是腐败的“集大成者”。中纪委曾明确指出,“胡长清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之严重,情节之恶劣,社会影响之坏,在我们党内是极其少见的”。笔者曾采访承办胡长清案件的检察官,今天回眸此案,仍觉警示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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