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证业务拓展和业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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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全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证业务拓展和业务规范[J].中国公证,2007(12):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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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全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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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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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良医治未病,是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职能的真实写照。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有国家保障的ADR(诉解决纠纷)形式。公证不等同法院“不告不理”,其应该主动寻找施展自己职能的领域.而不是坐等办证,不是固步自封。如果说法院本身是“被动型”司法的话,那么公证就应该被认知为“主动型”。业务拓展,是公证“主动型”的体现。没有业务拓展.公证就没有了发挥自己制度价值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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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务拓展 科学发展观 公证 业务规范 诉讼职能 不告不理 制度价值 主动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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