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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作案被重判
引用本文:周红兵.流窜作案被重判[J].江淮法治,2014(8):32-33.
作者姓名:周红兵
摘    要:日前.经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永贵、赵永明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4个月、11年3个月,并处罚金。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群众拍手称快。

关 键 词:流窜作案  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  被告人  淮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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