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欧盟政体性质的几个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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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秀.界定欧盟政体性质的几个因素[J].欧洲研究,2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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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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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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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战后发端的欧洲一体化进程发展到今天已进入经济政治的全方位联盟。然而 ,如何对欧盟政治体制的本质进行界定仍是学界进行探讨并尚未定论的问题。本文从四个方面对欧盟政体的性质进行了考察 :欧盟一体化政策领域和政策介入程度、欧盟政策过程的性质、欧盟国家主权让渡的程度、欧盟机构设置及欧盟国际法主体地位。基于这种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综合分析 ,文章认为 ,欧洲联盟是一个以超国家性质为主要特征的、超国家与政府间性质并存的、高度一体化的区域性经济政治组织 ,或准联邦实体。在本世纪中期 ,某种意义上的欧洲合众国有可能显现较为完整的形态 ,并在国际舞台上与美国、中国等国共同发挥世界大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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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欧盟 政体 欧洲一体化 政策领域 政策过程 主权让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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