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行业自治制度的完善——以新《律师法》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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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静静.我国律师行业自治制度的完善——以新《律师法》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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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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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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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是法治文明的产物,在近现代舞台上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今天,人们更加关注律师,律师职业角色的兴衰与荣辱将直接关系到现代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律师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律师职业群体的力量,律师群体只有实现团体的自治才能发挥其巨大的价值。律师行业自治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律师群体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律师的切身利益,进而直接关系到社会法治文明能否实现。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新《律师法》对于律师行业自治制度的规定,探讨我国律师行业自治制度的不足之处,进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律师行业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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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理论 新法评价 完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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