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邪教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就“法轮功”问题答瑞典议员和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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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喻权域.取缔邪教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就“法轮功”问题答瑞典议员和学者[J].真理的追求,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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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权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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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霍尔格·格斯塔夫森(瑞典国会外委会议员,基督教民主党人):国际上对你们中国取缔“法轮功”有很多议论。有的人说,这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违反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喻权域:我们中国向来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法轮功”不是宗教,而是邪教,是旧中国常见的“会道门”组织,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中国各种宗教组织都赞成取缔“法轮功”。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反对邪教。田丹(北京大学教授):西方一些人反对本国的邪教,武装镇压本国的邪教,却支持中国的邪教组织“法轮功”,目的是搞乱中国。他们是唯恐中国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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