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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卫生部
摘    要:1.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公布2.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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