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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
作者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02甬政办发2019]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要求,为统筹推进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山水林田湖草路村"系统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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