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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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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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甬政发2019]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9年6月16日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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