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赠与公证引发的对《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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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喻志强,刘策良.因赠与公证引发的对《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的思考[J].中国公证,2008(11):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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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志强 刘策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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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株洲市国信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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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位当事人于2003年与其母在我处办理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内容是当事人的母亲将其本人所有的房屋赠与给当事人所有。前不久,当事人母亲去世了.她拿着赠与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被告知要赠与双方当事人同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鉴于赠与人已去世,要求先办理继承公证后再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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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登记 合同公证 转移登记 当事人 法定继承人 受赠人 赠与人 赠与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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