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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赠与公证引发的对《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的思考
引用本文:喻志强,刘策良.因赠与公证引发的对《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的思考[J].中国公证,2008(11):39-40.
作者姓名:喻志强  刘策良
作者单位:湖南省株洲市国信公证处
摘    要:有位当事人于2003年与其母在我处办理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内容是当事人的母亲将其本人所有的房屋赠与给当事人所有。前不久,当事人母亲去世了.她拿着赠与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被告知要赠与双方当事人同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鉴于赠与人已去世,要求先办理继承公证后再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关 键 词:房屋登记  合同公证  转移登记  当事人  法定继承人  受赠人  赠与人  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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