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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树立正确的办案观念
引用本文:郭庆泰.要树立正确的办案观念[J].中国监察,1999(3).
作者姓名:郭庆泰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副书记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反腐败斗争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在查办案件中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一、要树立“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观念.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把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作为办案的重点,是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办案力量的实际提出来的.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处在高发期,大案要案的发案率呈上升趋势.就经济案件来讲,涉及干部的职级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经费、设备、人员、手段等与办案的实际需要差距较大,办案力量明显不足,这种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把有限的力量集中使用到确实需要查办的案件上,特别是大案要案上来.只有集中力量查办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去年年初,江泽民同志曾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大案”,这是对当前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这个要求,把查办大案要实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协调一致,全力以赴查处大案要案,从整体上推动查办案件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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