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构建初查常态化刍议 |
| |
引用本文: | 李守春,张廷良.进一步构建初查常态化刍议[J].法制与社会,2012(34):194+212. |
| |
作者姓名: | 李守春 张廷良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
| |
摘 要: |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彻底颠覆了传统的"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确立了"由证促供,证供互动",甚至是"由证到不供"的新型侦查模式,给整个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初查工作的作用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进一步构建初查常态化、措施集成化、办案信息化、侦查一体化的办案工作格局,提升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水平,成为摆在我们工作面前的问题。本文先谈一谈如何进一步构建初查常态化的问题。完善机制,增强初查工作成效,构建初查工作的常态化成为反贪工作的新要求。
|
关 键 词: | 线索 证据 初查常态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