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数据流通制度的体系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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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依怡.论企业数据流通制度的体系构建[J].环球法律评论,2023(2):146-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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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依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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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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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参与的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交易制度和民事权利保护研究”(20&ZD192)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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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促进企业数据高效有序流通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问题。数据流通是一个立体制度,不仅要求法律在数据确权和数据交易问题上予以回应,同时也需要构建外部治理体系。对于数据财产权,欧盟和其他国家与地区基本上都放弃了数据所有权路径,而转向数据使用权模式,并考虑如何促进其他主体对数据的访问。但是,对于数据访问权方案,需要认识到其本质是对数据财产利益的重新分配,进而更为谨慎地考察市场失灵问题、制定公正的分配方案。就数据交易制度而言,应当明确可交易数据范畴以及数据提供方的信息提供义务,同时要求交易平台或交易所承担一定的审查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通过适当的监管措施推动数据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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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数据 数据流通 数据产权 数据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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