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的转让定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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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洪.论日本的转让定价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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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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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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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在制定转让定价税制时,非常注重对别国相关立法的学习和有关方面优秀研究成果的借鉴。当时日本国会就参考了美国、联邦德国、法国和英国的转让定价制度。从该法规制定后的内容来看,日本在转让定价方面的制度受美国影响很深。日本在执行转让定价税制时是非常严格的,充分体现他们打击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偷逃税款的决心。日本采用的是列举的立法形式,它力图能穷尽所有构成关联关系的方式。这种立法形式的优点是明显的,它有利于贯彻"税收法治原则",也方便税务机关人员执行相关的法规。日本确认关联交易的另一特色是,它将某些同非关联企业进行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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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让定价 特殊关系标准 双重征税 特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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