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7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闽政文2008]166号长汀县人民政府:《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汀政综2007]4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长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5.7465公顷(其中耕地30.38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
关 键 词: | 人民政府 福建省 转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 农用地 土地征收 长汀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