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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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伯屏.环境保护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J].法学杂志,19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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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伯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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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些同志认为环境保护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甚至认为是经济法里的一个法律。这种认识对不对呢?我认为是不大切合实际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社会主义组织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环境保护法调整的是因保护和改善环境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和其它社会关系,如政治关系、文化关系、人身关系等。例如大气污染事件,可能在几天内,使成百成千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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