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食品安全的教育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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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延彬.试论食品安全的教育机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5):9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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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延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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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警察学院专业基础部,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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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我国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研究(项目编号:12CSHZ02)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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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教育机制,对包括所有食品安全参与人实施食品安全教育,是构建食品安全犯罪监控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抑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构建食品安全教育机制,应成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食品安全教育机构,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强化食品安全教育人才培养建设,整合各相关宣传教育部门的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对食品链的不同环节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等一系列措施的展开,推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以此达到有效减少食品安全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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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犯罪 消费者 教育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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