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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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培珊.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缺陷[J].法制与社会,2010(6):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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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培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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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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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是当事人排除法院非合法性的管辖,维护自身权益的救济制度,其对管辖权制度的构建及运作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由于立法的滞后和审判实践中的疏漏,我国该制度存在着缺陷使其难以充分发挥其救济功能。本文分为三部分,重点正是阐述了我国该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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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 审判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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