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结构系统内的看守所功能——以法社会学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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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剑鸣.刑事政策结构系统内的看守所功能——以法社会学为视角[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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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剑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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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致公党贵州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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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事政策结构系统内,看守所身处行政法律规范系统之中却服务于刑事法律规范系统。看守所在刑事政策结构系统中具有社会防卫功能、犯罪控制功能、保障被羁押者安全功能。社会防卫功能表现为消除犯罪行为之于社会产生的不安、抑制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蕴含的社会风险、遏制潜在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冲动;犯罪控制功能表现为"惩罚"犯罪嫌疑人、抚慰被害人、维护社会渐进发展;保障被羁押者安全功能表现为抑制公众基于"犯罪"性质的应激性反应、抑制被害人亲属群体的应激反应、抑制犯罪行为实施人亲属的应激反应。这三种功能以社会防卫功能为核心,以犯罪控制和保障被羁押者安全为两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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